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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u体育入口: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1-10 02:24:18 来源:leyu体育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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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河道堤防、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城区水利工程建设和指导监督城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负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负责下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二)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节水排水、农村饮水安全及村镇供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江河湖泊、水库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水旱灾害预防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方面技术支撑。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属于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807.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07.5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2.47万元。下降2.52%。收入详细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1.04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0.31万元,下降1.77%,根本原因是:减少安排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6.47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16万元,下降5.37%,根本原因是:因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营收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收”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另外的收入”不能确保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807.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07.5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2.47万元。下降2.52%。支出详细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3.5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6.12万元,下降45.36%,根本原因是退休人员补贴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11.2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14万元,下降38.91%,根本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基数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类)566.47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农村人饮、农田灌溉基础设施项目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16万元,根本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2170.7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农村人饮、农田灌溉基础设施项目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35万元,增长0.11%,根本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5.62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3.99%,根本原因是在职员工公积金基数调整。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南宁市邕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1.0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0.31万元,下降1.77 %。其中:基本支出223.28万元,项目支出2017.76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9.96万元,支出决算为224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4.6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2.58万元,支出决算为43.51万元。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年初预算为39.83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2%,根本原因是行政参公单位退休人员减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21.83万元,支出决算为2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4%,根本原因是12月费用未能及时支付。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10.9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根本原因是12月费用未能及时支付。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84万元,支出决算为11.21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项级)。年初预算为8.94万元,支出决算为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根本原因是12月费用未能及时支付。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级)。年初预算为10.8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2%,根本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1.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70.70万元。

  1.行政运行(项级)。年初预算为143.1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5%,根本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水利工程建设(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80万元,根本原因是增加百济镇屯林村坛槐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进度款项目支出。

  3.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万元,根本原因是增加韦文洋、龙亚练诉韦小山、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联团村其村坡第40小组、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联团村其村坡第41小组及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生命权纠纷案律师费支出。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根本原因是增加韦文洋、龙亚练诉韦小山、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联团村其村坡第40小组、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联团村其村坡第41小组及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生命权纠纷案律师费项目支出。

  5.防汛(项级)。年初预算为138.07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53%,根本原因是减少防汛项目支出。

  6.其他水利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6万元,根本原因增加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专项工程支出。

  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9.19万元,根本原因是增加项目管材采购进度款、水利工程款。

  8.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根本原因是增加项目管材采购进度款、水利工程款。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3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2万元。

  1.住房公积金(项级)。年初预算为16.3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2%,大多数都用在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预决算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是因为人员调动与年初有变。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28万元,支出详细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8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预决算差异根本原因是12月费用未能及时支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5%。预决算差异根本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6%。预决算差异根本原因是抚恤金和医疗费补助支出减少。

  南宁市邕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6.4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减少32.16万元,下降5.37%,根本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南宁市邕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4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47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城市建设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6.47万元。根本原因是增加那楼镇那良村那良坡人饮水井维修工程进度款等项目支出。

  南宁市邕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南宁市邕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根本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全年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上年对比无变化。本单位无公务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8%,比上年增加0.06万元,根本原因是本年度有1次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人次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其中接待南宁市水利局调研组7人次到邕宁区开展水利项目专项调研。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17万元,减少10.45%。根本原因是:减少办公经费支出。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67.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方面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61个,项目支出总额2584.23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6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584.2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体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管理方面,由于城区财政年初压减项目预算,我单位较多项目资金未能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导致我单位年中预算调整数较大。二是绩效管理方面,虽然我单位实施绩效管理后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精细化水平已有提高,但任旧存在一些不足,部分目标设置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如,设置项目绩效指标时,未能足够准确反映项目的实施成效;部分项目的绩效指标因城区财政未能足额支付或未能支付,导致绩效指标没办法完成。三是项目管理方面,2024年我单位个别项目部分工作未能如期完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由于我局未能按时结算项目资金,工作无法按时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资金管理方面,今后加强与城区财政部门沟通,争取之后能将拨付的资金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业务部门加强日常项目资金管理,建立资金台账,合理规划好工作规划,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按工作进度及时申请拨付资金,并跟踪好资金进度,及时对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二是绩效管理方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上的水准。进一步提升业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上的水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对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制定更加合理、更加易于考核量化的目标,更好地开展项目绩效工作。三是项目管理方面,加快预算执行过程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监控。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中,发现项目因客观原因或工作规划调整等导致项目部分绩效目标及指标没办法完成的,及时按程序申请调整。

  (2)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发放邕宁区蒲庙镇那路片区集中供水工程结算款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发放邕宁区蒲庙镇那路片区集中供水工程结算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7.00万元,执行数为117.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高农村饮水质量,保障饮水安全,项目完成管材供货,达到竣工验收,并质量检验测试合格,完成目标任务;二是邕宁区蒲庙镇那路片区集中供水工程结算款项目本次申请项目款项117.00万元。完成项目资金支付,保障项目进度有序进行。并保证项目完成建设工作达到竣工验收,且质量检验合格。自评发现的主体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绩效指标有待继续优化,指标内容和指标值应更具体、细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管理,优化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细化、量化;二是建立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接着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邕宁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主办南宁市邕宁区委宣传部承办网站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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