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浙江省建筑施工公司信用评估的实施建议》,市建设局《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专业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估标准(《关于开展园林绿化施工公司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估工作的通知》《湖州市园林绿化施工公司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估标准(
根据信用建设情况,经研究,我局制定了第二十轮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详见附件1),确定了相关信用等级(详见附件2-11)。制定了第十一轮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划分标准(详见附件12),确定了相关信用等级(详见附件13-14)。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次信用评估等级有效期自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6月14日。
四、下一轮,我局将采集2026年6月1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外网公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分数,采集2026年6月1日17∶00点湖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服务平台上专业承包企业、项目经理,园林绿化施工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的信用分数。
五、根据每轮采集数据的变化,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项目经理和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以及它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规划区分标准、有效期,将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保障划分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
附件:1.第二十轮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等级划分标准
附件1-第二十轮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等级划分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