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937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74213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住宅、6栋商业、2处配套用房、1处门卫等相关配套用房。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2.5 工程规模:①新建丰臣南郡周边便道,起自浦锦路交叉口分界线,终点顺接现状道路,长度约132.5米;以及为实施排水管道所涉及的现状道路拆除及恢复、丰臣南郡周边便道车辆通行所需要的部分安全设施;②二航仪地块路侧景观绿化,面积约5254平方米。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标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格;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一定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建设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筑设计企业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2自2024年5月12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5月12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规模的公司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来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处(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2号楼B座203室。)联系电话:
异议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85-2号异议邮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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