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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喜得11亿拆迁款却全被银行转走还美其名曰“代还款”

时间: 2025-01-10 21:55:43 |   作者: 产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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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师傅的家具厂以新颖的款式和实惠的价格,赢得了市场的青睐,规模也日益壮大,后来他更是买下了工厂所在的地皮。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疫情的突然来袭,打乱了陆师傅原本顺风顺水的生意计划。

  订单量急剧下降,做好的家具积压在仓库,无法发货,员工工资也一度发不出来。

  他也曾试图寻找投资人入股,但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家具行业并不被看好,没有人愿意冒险投资。

  就在陆师傅为资金问题愁眉不展之时,一个转机出现了——政府要对工业园区做改造,陆师傅的家具厂被列入了征收范围,他将获得 1.1 亿元的补偿款!

  这笔补偿款对于陆师傅来说,无疑是黑暗中的一道曙光,他满心欢喜地认为,有了这笔钱,自己的工厂一定能东山再起。

  然而,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仅仅第三天,他突然收到了一连串的短信提醒,竟然是 9 笔大额转账记录。

  他赶忙登录网银查看账户,结果发现 1.1 亿元的补偿款竟然在短短几分钟内消失得无影无踪。

  “李经理,我前两天到账的 1.1 亿补偿款怎么突然不见了?该不会是被盗走了吧?”陆师傅焦急地问道。

  电话那头传来的却是平静的声音:“陆先生,您别着急,您有不少欠款,这笔钱是我们划走的,都是用来替您还债了,钱不够的话可以找我们贷款。”

  陆先生听后气愤不已:“我何时让你们还债了?我是有一些欠款,但你们也没权处理我的钱吧?”

  随后,陆师傅匆忙赶到银行,要求负责人给个说法,可银行经理的态度却异常强硬,坚称所有操作都符合规定。

  走投无路的陆师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毅然决然地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归还被擅自转走的 1.1 亿补偿款。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银行在没有与陆师傅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划走其补偿款,这是对陆师傅合法财产权的严重侵犯。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通过诉讼程序。本案连起诉受理程序都还没有开始,更何况执行。

  最后,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银行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判决银行向陆先生支付 1.1 亿元本金及利息。

  就像陆师傅一样,在发现了自己的资金被异常转走后,他虽然感到震惊和愤怒,但并没有失去理智,而是及时采取了行动,与银行沟通未果后就开始寻求法律帮助。

  作为普通民众,我们可能对法律知识了解有限,但在遇上问题时,我们该积极学习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也期待金融机构能够加强自律,依法经营,一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全的金融环境。

  毕竟都是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谁也不愿意每天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您说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