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学校在评估过程中应把握好两个心态,一是“平常心、正常态”;二是“学习心、开放态”。
(1)要以“平常心、正常态”对待自我评估的过程,处理好评估与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评估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评估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使学校的评建工作能融于日常的教学工作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之中,保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要以“学习心、开放态”对待专家评估考察,敞开胸怀,从促进学校自身发展的角度与评估专家平等交流,坦诚交换意见,一同探讨现存问题,为专家提供各种所需信息,并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引导、服务工作,配合好专家的考察活动,认真贯彻评估纪律,努力营造评估工作的优良风尚。专家考察结束后,学校应以积极务实的心态做好整改工作。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以立德树人为思想统领,强调高校要把立德树人融入评估全过程、全方位,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一是强化认识,明确立德树人中心地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五育”并举培养时代新人;二是强化基础,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将立德树人完整、全面地体现在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布局、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教育教学模式、管理服务体制、资源保障条件等都要围绕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来谋划和建设;三是强化制度,建立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健全学校党委、行政定期研究立德树人工作制度,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机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统筹推进,从体制机制层面建立健全立德树人“实举措”,形成培养目标一致、职责分工合理、育人合力显著的立德树人工作格局。
答: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提交《审核评估申请报告》。申请评估时,学校依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考虑自身办学定位、人才教育培训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作情况自主选择“两类四种”评估方案其中一种。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对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地方高校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学校提交评估申请时,需在申请报告中说明上轮评估整改情况,包括整改任务、整改目标、体制机制、工作举措、整改成效等。上轮评估整改的完成情况是新一轮审核评估申请受理的门槛条件之一。
拥有异地校区的学校,如异地校区与主校区为同一法人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式、标题、落款、公章等与主校区相同的,异地校区原则上应按主校区同一套评估方案评估,并在《审核评估申请报告》中予以说明。除此之外,须单独申请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
答:“教育部认证”是指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评估归口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高等学校评估项目清单”管理,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并纳入教育部评估归口管理的认证项目,“在有效期内”是指在学校审核评估真正开始启动的时间(即线上评估开始时),该专业认证结果处于有效期内。学校可在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系统(以下简称评估系统)查询“通过教育部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名单”。
“免于评估考察”不等于免于评估,上述有效期内的专业仍在评估范围以内,由学校自行决定该专业是否需申请免于评估考察。
学校若有意愿申请免于评估考察,需在确定审核评估真正开始启动具体时间后,在评估系统提交免于评估考察申请。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部评估中心将在评估系统中预置有关专业认证材料作为本专业的审核评估材料,由学校最终确认,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的评建改不同于上轮审核评估的评建,它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是审核评估的重要环节。其中自评自建是审核评估的基础,学校能够最终靠自评自建促进学校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通过评估整改形成质量闭环管理,可促进高校自觉巩固和充分的利用评建成果,逐步提升人才教育培训质量。学校要将评建改作为一项“全链条”的工作来考虑,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把立德树人作为评建改工作统领。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将立德树人完整、全面地体现在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和“负面清单”,形成培养目标一致、职责分工合理、育人合力显著的立德树人工作格局;要认真做好《自评报告》中立德树人情况“必答题”,总结学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把立德树人贯穿学校评建改工作“全链条”。
二是要正确理解审核评估。学校要深刻理解新一轮审核评估从名称上就发生了变化,从“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变成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评估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变化,从聚焦教学工作,转向了聚焦教学基础上的育人工作,更多的是从育人的高度来看教学,不仅包括本科教学,而且涵盖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发展、资源保障等学校办学各方面,是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考核和整体评价。从这个意义上讲,新一轮审核评估不单单是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学或评估部门统筹执行层面的事,而应该是党政领导班子要决策的大事,关系到学校“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和办学定位的重大选择。
三是构建高校的质量文化。学校要全面对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国际先进理念,从概念层面、机制层面、实施层面落到师生院系、专业和课程,使这一先进理念成为整个评估工作的理念共识和行动自觉。“学生中心”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潜能、刻苦学习为提高人才教育培训质量的核心要素,推动人才教育培训模式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产出导向”强调以学生学习效果为导向,注重评价学校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以及学生和社会满意度,避免单纯根据显性指标评价办学水平。“持续改进”强调对人才培养全链条形成质量闭环管理,促进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和大学质量文化,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持续改进提升质量。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学校要用好自主选择权,依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教育培训目标选择适宜的评估类型和指标体系,形成个性化评估方案,用自己尺子量自己;以“平常心、正常态”对待评估,评建改工作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做到不回避问题、不隐瞒事实、不弄虚作假、不夸大成绩;树立正确的评价估计价格取向,从发展的方面出发看待评估,以审核评估为契机,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与专家组、评估机构形成“质量共同体”,对本校人才教育培训状况、培养质量全面深入地自我审视和不断地自我改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
五是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学校要处理好审核评估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不搞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处理好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高校质量文化;处理好自评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使高校的评建工作融于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质量保障体系与质量文化建设工作之中;处理好自评工作与整改工作的关系,保证评建改工作长链条开展、常态化推进。
答:人才教育培训目标是学校一系列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点。缺乏培养目标或培养目标不明确,教育教学活动便缺少针对性,无的放矢,难以取得成效。
从培养目标出发,经过若干教育教学活动,达到预期的人才教育培训目标,完成了一个培养过程。结果与培养目标的重叠面大说明结果与目标达成度高,重叠面小或不能重叠,则说明培养目标不切合实际或者教育教学活动没有到位,达成度便很低。
培养效果的达成度不仅体现在学生的毕业率、就业率等方面,更主要反映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包含课堂教学、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实习、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等一系列活动。
答:高等学校是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人才的重要基地。高等学校确定的人才教育培训目标必须体现为经济建设服务,满足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多样的,例如学术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应用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等。高等学校必须从实际出发合理定位,制定相应的人才教育培训目标。根据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形成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答:教学资源是指一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达成学习目标的物化的、显性或隐性的、为学生学习服务的教学组成要素。教师和教学资源通常包括教师队伍、教室、实验室、体育场馆等教学基础设施,教学经费,教材,教学仪器设施,还包括为教学的有效开展所提供的素材等各种可被利用的条件,包括教材、课程资源库、案例库以及网络资源、学科与科研资源等辅助教学资源,这是进行课堂教学及其他教学活动的“软”基础。
教师和教学资源是高校办学的门槛,国家有基本的要求,例如,生师比、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施值、生均图书、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研究生学历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等指标是高校保障人才教育培训质量的基本条件。
师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是教师质量的表现。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优质的教学资源是提高人才教育培训质量的保障。
答: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由品质衡量准则、质量评价、质量监控、信息收集、反馈调节等若干部分所组成。建立质量保障体系是保障和提高高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学校应按照国家高等教育相关品质衡量准则和有关行业标准,建立学校自身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和各主要教学环节的品质衡量准则,依据这些品质衡量准则,开展教学工作。学校应建立自我评估制度,根据人才教育培训目标,围绕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效果开展院系评估、学科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学校要建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充分的发挥教学状态数据对教学工作的常态监控作用,并结合自评工作,按年度形成并发布教学质量报告。学校应通过自我评估、督导检查、教学状态数据常态监控收集相关教学信息,及时反馈到教学工作的所有的环节中,调节、改进工作,逐步的提升人才教育培训质量。
答:学生和企业的满意度是人才教育培训质量的根本尺度。学校应建立对企业和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机制,定期了解用人部门的需求和毕业生的反映,并根据反馈信息对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方案、培养方法等做调整及改进。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体现者和评价者。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及其服务工作的质量,归根到底表现为学生的素质是否得以提高,学习需要是否得以满足。学生的评价、赞誉与满意度,是学校工作质量的内在标准。学校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服务,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制度,定期了解学生对教学、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一直在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满意度。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以多维立体的视角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建立了以《自评报告》为主体,以《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3份过程性报告和《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企业跟踪调查报告》3份结果性报告为两翼的“1+3+3”多维立体评价体系,从学校、教师、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等多元多维视角更加全面、客观、系统地呈现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教育培训情况,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全链条联动的质量“闭环”评价反馈和持续改进机制,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真正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引导学校促进教师投入教学,提升学生学习体验。
《自评报告》是学校在评建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审核评估指标,阐述本科人才教育培训目标定位、改革建设和人才教育培训成效而形成的反映评建结果的写实性报告。
《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是教育部评估中心以国家数据平台每年采集的本科教育教学数据为基础编制形成的报告,增加呈现学校连续三年的状态数据,同时提供多种常模,供参评学校自主选择、个性定制常模做对比分析,旨在帮助学校精准对标,科学决策,帮助评估专家从数据变化中查找学校工作中的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是面向参评学校以问卷调查的方式梳理形成的数据报告,聚焦影响本科教育教学和质量保障的过程性关键要素,从一线师生的视角检视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教育培训情况,形成与《自评报告》的印证比照,为专家评估提供佐证参考,为高校持续改进指引方向。
《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生发展中心)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提取数据来进行分析,量化反映学校本科生就业整体情况,对高校就业工作进行常态监测。《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和《企业跟踪调查报告》分别从毕业生、用人单位角度量化反映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是人才教育培训目标达成度的外部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