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2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因经营发展及业务拓展需要,拟增加营业范围“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AI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
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上述营业范围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做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第十四条 公司的营业范围为:网络 设备、通信设施、矿用通信设施、 电子科技类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技 术服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 机电工程、煤矿自动化工程的设 计、施工、系统集成;软件开发; 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通用仪器仪
第十四条 公司的营业范围为:网络 设备、通信设施、矿用通信设施、 电子科技类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技 术服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 机电工程、煤矿自动化工程的设 计、施工、系统集成;软件开发; 安防工程设计、施工;通用仪器仪
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管理系统集 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表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一般项目:智能控制管理系统集 成;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 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 能机器人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 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 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矿山机械 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通用设备制 造(不含特定种类设备制造);汽车销 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以上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